云南工程职业学院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2017年五年一贯制大专简章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于2004年,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内涵建设取得新成效,特色优势突出,社会认可度高,毕业生就业率与就业质量稳步上升。
云南工程职业学院占地面积659亩,现有教职员工750余人,在专职教师队伍中,省级教学名师3人,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共设置38个三年制高职专业,17个五年一贯制大专专业。涵盖了土建、水利、制造、电子信息、财经、文化教育、交通运输、房地产、资源开发与测绘等专业大类。学院下设“五院一部”,分别是建筑工程学院、汽车机电学院、经济信息学院、人文学院、五年制高职学院、思政与基础教学部。
五年一贯制大专招生专业: |
工程类专业:工程造价、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工程测量技术; |
建筑类专业: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工程技术、建筑经济管理、建筑室内设计; |
财经类专业:会计、电子商务、计算机网络技术; |
机电类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 |
汽修类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教育类专业:学前教育; |
高铁类专业: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
帮扶政策:
一、五年一贯制大专一二三年级:
1、奖学金: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学生可享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年;我院还设有“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和“优秀毕业生”等奖项。
2、困难补助: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学费补助资金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补助。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确定。
3、国家助学金:十一个连片特困区、西藏及四川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范围内,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均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偿2000元每生每年。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范围按照除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以外的20%确定。
二、五年一贯制大专四五年级:
学院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为使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除国家划拨的专项资助资金外,学院还设立了专项助学奖励基金,形成了江南体育场馆中国有限公司
配合国家有关政策,以奖、助、贷、勤为形式的学生奖励体系。
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一系列资助政策如下: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每人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5000元。
3、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每人6000元。
4、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4000元。
5、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为20%,每人2500元—3500元。
6、铭鼎奖学金:学院举办方铭鼎集团针对操作技能强的学生设立“铭鼎奖学金”,每人5000元。
7、新生“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辟“绿色通道”,一律实行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核实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8、勤工助学: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通过劳动获得适当报酬。
9、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云南工程职业学院正式录取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者,可凭录取通知书和相关材料到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助学贷款的金额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云南籍学生可以通过当地市、县教育局办理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其它省份考生按所在地有关政策执行。
联系电话:0871-65616969 1337880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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